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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

   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于2009年12月正式成立。实验室注重脑功能与脑疾病的前瞻性基础研究,设感觉系统疾病、神经变性病、情感认知障碍和脑疾病的神经网络机制等四个研究方向。

   为了充分发挥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基地作用,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,本着“开放、竞争、合作”的运行机制设开放课题,支持与本重点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,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。

 

一、重点资助领域

   重点资助与本实验室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。

二、申请要求

   1. 申请资格:

    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,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青年工作者。申请人应以本实验室的一个研究组为依托,并且受到资助后在依托组进行研究工作。申请课题应符合本重点实验室项目研究方向,与本实验室在研课题有密切联系,有明确的前沿性、开拓性、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新颖的研究内容。

   2. 申请和审批程序:

    课题申请者填写《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》,一式两份(一份为原件),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,向本实验室申报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项目先进行初审,再交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再次评审,根据评议情况择优资助。

  3. 资助经费及研究周期:

  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,资助额度3万元人民币,每年资助2-3人。资助经费按年度划拨,第一年拨款70%,余下经费在实验室年终考核总结后下拨。

 

三、项目管理

   1. 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,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分析测试费,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材料费和小型仪器购置和维修费、论文版面费等。课题经费原则上不允许转出本实验室,所有经费支出需在本实验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。

 2. 每项课题在执行一年后填写《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》,并提供相应的论文、成果简介、鉴定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;由实验室汇总,分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,视评审结果给予表彰或批评,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,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可中断或取消对该课题的资助;

  3. 课题实施过程中,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。如需变动,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(一般为一年前)提出申请,报实验室主任审批。开放课题研究期满,必须在2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,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(可稍后提交)。

  4. 课题完成后需写出总结报告,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。实验室对完成课题优秀的申请者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,特别优秀的可以连续申请并给予资助。

 

 

四、成果管理

  1.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。发表学术论文时按以下格式共同署名,署名排序由研究者和依托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双方在工作中的贡献,并依照国际通行的惯例讨论确定。

   中文: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。

   英文:CAS 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 and Disease, and School of Life Sciences,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, Hefei 230027

 

   2. 所有科研资料由本重点实验室统一保存。

 

五、联系方式

   

     联系人:周可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  电 话:86-551-63607778

    传 真:86-551-63607778

    E-Mail:zhoukq@ustc.edu.cn

    地 址: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

    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

    邮 编:2300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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