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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管理暂行规定

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

开放管理暂行规定

 

   为了加强中国科学院脑功能与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和达标建设,使对外开放规范化、制度化,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,特制定重点实验室开放暂行管理条例。
   1、重点实验室常年接受各类要求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的申请课题,申请者必须填写重点实验室统一印制的申请表,经课题负责人(导师)同意后报室主任会及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。重点实验室安排申请者进行开题报告,对申请课题进行审议。
   2、入选课题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、9月份进入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。重点实验室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,研究人员可免费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。课题研究期间,须缴纳1000元/月/课题作为基本实验试剂及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费。入选课题如属自带课题,进修或合作人员需支付特殊试剂的费用。
   3、入选课题的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签订技术保密合同; 在重点实验室研究期间,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,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,爱护仪器设备,规范操作。
   4、入选的课题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期间,须定期报告实验进展情况。 
  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重点实验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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